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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是单位申请还是个人申请?
一般来说,当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存在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并不排除受伤职工及家属的工伤申报权。
法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之所以规定单位为工伤认定申请的第一人,是因为单位是工伤的主负责人,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工伤是不报销的,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因员工个人造成单位无法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期可能会被认为是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赔偿。所以,员工如果发生工伤后,一定要积极配合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是单位怠于申请认定的,不利后果则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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