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产品介绍
本系列双小车起重机符合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要求,适用于工矿车间或露天仓库吊运长件物品(如风电塔筒、管桩、电线杆、钢模、钢管、木材、纸卷等)。在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后,可用于露天环境中。
本系列双小车起重机所使用的正常环境是:环境温度为-20°C~+40°C,相对湿度≤85%,海拔高度≤1000米。
本系列起重机中有5+5吨、8+8吨、10+10吨、20+20吨、32+32吨、40+40吨、50+50吨、100+100吨130+130吨、150+150吨等多种标准起重量,跨度7.5~40米。
起重量用分数表示,如50+50吨,表示主小车起重量50吨,副小车起重量50吨;起重高度用分数表示,如14/14米,表示主小车起升高度14米,副小车起升高度14米。
根据使用的繁重程度,本系列起重机分为中级(A5)、重级(A6)两种基本工作级别,必要时,也可按轻级(A1~A3)或超重级(A7~A8)设计制造。
中级工作级别(A5):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JC=25%,用于不太频繁的使用场合,如造纸车间,钢管车间、塔筒车间等;
重级工作级别(A6):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JC=40%,用于比较频繁的适用场合,如管桩车间、电线杆车间等。重级工作级别的起重机,其小车运行机构和副起升机构按中级设计。
广泛用于等不同场合吊运货物,禁止在易燃、易爆腐蚀性介质环境中使用。
设有地面和空中两种操作形式。地面操作有带线手柄操作和遥控器手柄操作两种;空中操作指司机室操作。司机室有开式、闭式两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左或右面安装两种形式,入门方向有侧面及端面两种,以满足用户在各种不同需要的情况下进行选择。
单梁桥式起重机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车间、冶金车间、石油、石化、港口、铁路、民航、电站、造纸、建材、电子等行业的车间、仓库、料场等。具有外形尺寸紧凑、建筑净空高度低、自重轻、轮压小等优点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