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污水管道
6.2.1砂石垫层基础铺设
1、开槽后,对槽宽、基础垫层厚度、基础表面标高、排水沟畅通情况、沟内是否有污泥、杂物、基层有无扰动等作业目,分别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基础铺设。
2、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垫层基础。对一般的土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80Kpa),基底垫层为中粗砂厚度为100mm。当基土质较差(地基承载力特征值55≤fak<80Kpa)或槽底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垫层采用100mm厚,颗粒尺寸为5mm~40mm碎石,其上再铺设50cm厚的粗砂。对于软土基础(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55 Kpa)或因施工原因造成地基原装土被挠动而影响地基承载力时,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地基承载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3、基础垫层应夯实紧密表面平整,其密实度不得小于90%。管道基础在接口部位,应挖预留凹槽,以便接口操作。
4、砂垫层应做到密实平整,砂石垫层底层的碎石及上面的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石子不得露出砂层与管皮直接接触。
5、砂基础及管底两侧腋角,必须与管底部位紧密接触。
6、管道埋深在2.5m以上或遇流砂时均要采用井点降水措施。排管时遇填浜、暗浜或淤泥土时应将淤泥全部挖除至原土,用级配碎石与粘性土分层夯实至设计槽底标高,然后再做管道垫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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